2024年10月30日,新加坡发布G/TBT/N/SGP/74号通报,公布环境保护与管理法修订草案。负责机构为新加坡国家环境局。根据《环境保护和管理法》(EPMA)和/或《EPM(有害物质)条例》(EPM(HS)条例)将2组化学品和9种汞添加产品作为有害物质。
两组化学品已评估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审查委员会(POPRC)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可能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由于他们的长期环境运输,导致重大不利的人类健康和/或环境影响,这样全球行动是必要的。因此,POPRC建议将这两组化学品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下。这9种添加了汞的产品已被纳入《水俣公约》附件A,预计将于2026年1月1日逐步淘汰。
根据《环境保护和管理法》和/或(有害物质)条例》,对两组化学品和9种汞添加产品的拟议条例计划于2025年6月生效。一旦法规生效,两组化学品和含有这些化学品的产品的进口商、制造商和分销商必须申请危险物质(HS)许可证/许可证,用于进口、出口、销售、制造、运输、运输、储存和/或使用这些化学品。因此,含有这些化学品的两组化学品和产品的进口商、制造商和分销商必须遵守《环境保护和管理法》和(有害物质)条例》中规定的关于有害物质的进口、制造、销售、运输、储存和/或使用的要求。一旦规定生效,将不允许进口、出口和制造9种添加汞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