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0日,马来西亚发布G/TBT/N/MYS/129号通报,公布食品条例修订草案。负责机构为马来西亚卫生部。此次修订主要涉及婴幼儿食品的相关章节。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在第五A附录表I中,为营养声称的使用新增营养素含量相关条件:增加“低乳糖”和“无乳糖”的乳糖含量声称及其对应的适用条件;
在第五 A 附录表 III 中,为维生素 C 新增营养素功能声称:加入 “(iii)维生素 C 有助于免疫系统的正常功能” 这一表述;
在第五 A 附录表 IV 中,为其他功能声称新增适用条件:增加鼠李糖乳杆菌(LGG)的功能声称及其所需的最低添加量要求;
在第十六 AA 附录表 II 中,为儿童配方奶粉新增可选配料:加入 3'- 唾液酸乳糖(3'SL)、6'- 唾液酸乳糖(6'-SL)、乳糖 - N - 四糖(LNT),以及 2'- 岩藻糖基乳糖(2'-FL)与二岩藻糖基乳糖(DFL)的混合物,并明确其规定的营养素最高含量;
在第二十一附录表 IA 中,为婴儿配方食品新增可选配料:加入 3'- 唾液酸乳糖(3'SL)、6'- 唾液酸乳糖(6'-SL)、乳糖 - N - 四糖(LNT),以及 2'- 岩藻糖基乳糖(2'-FL)与二岩藻糖基乳糖(DFL)的混合物,并明确其规定的营养素最高含量;
在第二十一 A 附录表 III 中,为较大婴儿配方食品新增可选配料:加入 3'- 唾液酸乳糖(3'SL)、6'- 唾液酸乳糖(6'-SL)、乳糖 - N - 四糖(LNT),以及 2'- 岩藻糖基乳糖(2'-FL)与二岩藻糖基乳糖(DFL)的混合物,并明确其规定的营养素最高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