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1日,泰国发布G/TBT/N/THA/797号通报,公布机动车车轮条例。负责机构为泰国工业部。根据《1968年工业产品标准法》(分别经2015年第7次修订及2019年第8次修订)的授权,现通过部长条例规定:适用于最大质量不超过3.5吨的M1、M1G、N1、N1G、O1及O2类机动车的车轮产品,须符合泰国工业标准第3506-2565号(มอก. 3506-2565)。该标准要求车轮须通过腐蚀测试、旋转弯曲测试、滚动测试及冲击测试等核心检测项目,并清晰标注制造商、尺寸与最大载荷等关键信息;其技术内容参照联合国第124号法规(UN Regulation No.124)制定,旨在系统规范机动车车轮质量,提升车辆行驶安全。本条例自《政府公报》正式颁布后270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