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8日,以色列发布G/SPS/N/ISR/11号通报,公布《公共卫生(食品)保护法》修订草案。负责机构为以色列国家食品局。以色列以欧盟2005年11月15日颁布的关于食品微生物标准的第2073/2005号法规为基础,修订了《公共卫生(食品)保护法》。此次修订主要涉及的是单增李斯特氏菌可能滋生的即食食品(特定供婴幼儿及特殊医疗用途的食品除外),要求实施严格的食品安全标准:"25克样品中不得检出单增李斯特氏菌"——此标准适用于食品经营者若无法向主管机构充分证明,在该食品的整个货架期内,其单增李斯特氏菌含量始终能控制在≤100 cfu/g的限值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