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类型:转载 分类:新闻 2026-04-16 11:21
2026年4月13日,越南发布G/SPS/N/VNM/180号通报:关于管制物品进出口、过境及入境后植物检疫检验程序的通告(草案)。
越南拟发布新版植物检疫检验管理规定,统一规范进口、出口、过境、入境后四类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流程、申报材料、检验标准与证书核发,替代 2014 年旧版,符合国际 IPPC/ISPM 标准,属于贸易便利化措施。
适用范围:所有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进出口、过境、入境后检疫,面向全球所有贸易伙伴。
主要流程:
企业提交检疫申请 + 出口国植物检疫证书 + 许可文件 海关实行初检 + 详细检验 + 抽样检测 合格后24 小时内核发检疫证书 不合格可采取除害、退回、销毁等措施
新增/优化内容:
支持线上 / 邮寄提交申请材料 明确海运分层查验与临时检疫结果单制度 细化过境货物检疫与包装要求 强化入境后隔离检疫(种苗、繁殖材料需隔离种植观察) 统一各类申请单、检疫证书官方格式
通报拟于2026 年 6 月 15 日发布并生效,评议截止日期为2026 年 6 月 12 日(通报发布后 60 天)。出口越南的植物、果蔬、种苗等,需提前备好官方植物检疫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