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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发布化妆品规范
发布时间: 2012/07/09 本站编译: 点击数:3490

 

印尼向 WTO 秘书处通报印尼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法规 HK.03.1.23.12.10.12459--2011 年化妆品技术要求。 法规规定投放市场的化妆品应当符合安全、效益、质量、标签和声明的要求。化妆品必须符合印度尼西亚化妆品法规或其它公认的标准,或国家法规的适用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上述要求根据 2003 年的东盟( ASEAN )化妆品指令和 / 或修正案。
违反规定的任何行为可能受到行政处分,即:
a 、书面通知;
b 、暂时禁止分销化妆品;
c 、撤回不符合安全、效益、质量、标签和声明要求的化妆品;
d 、销毁化妆品;
e 、暂时停止化妆品的生产和 / 或进口;
f 、通知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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