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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致病菌首定限量标准
发布时间: 2012/09/28 本站编译: 点击数:3483

    2012年9月26日,卫生部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稿,拟自标准正式发布后6个月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制定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

 

  卫生部表示,食品中致病菌限量标准是食品安全基础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作组充分梳理分析我国现行有效的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进行清理完善,优先解决目前我国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农产品质量标准间重复、交叉、矛盾或缺失等问题,并参考分析了欧盟、澳新、日本、美国、香港、台湾等地区食品中的致病菌限量标准及其规定制定了这一标准。

 

  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致病菌或其代谢产物对健康造成实际或潜在危害的证据,原料中致病菌状况,加工过程对致病菌状况的影响,贮藏、销售和食用过程中致病菌状况的变化,食品的消费人群,致病菌指标应用的成本/效益分析等因素。

 

  本次标准制定中梳理分析的标准共计562项,其中国家标准140项,其他标准422项。

 

  标准提出了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大肠埃希氏菌等几种主要致病菌在肉制品、水产制品、粮谷类制品、即食加工果蔬、饮料及冷冻饮品类多类食品中的限量要求。

 

  其中,公众比较熟悉的沙门氏菌在各类食品中的限量值均为0,也就是说,样品中不得检出这类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在各类食品中的限量则均为100 CFU/g。

 

  去年,包括三全、思念、湾仔码头等在内的国内知名速冻食品品牌产品,纷纷被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超标。随后,卫生部公布了速冻食品新国标,在速冻食品中,金黄色葡萄球菌也将由不得检出变为限量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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