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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出口越南须关注最低能效标准
发布时间: 2015/01/04 本站编译: 点击数:3496
    根据越南贸易和工业部第03/2013/QD-TTg决议的强制要求,2015年1月1日起,能效等级低于最低能效标准的电器产品将被禁止进口和生产。只有通过测试,获得能效证书并加贴能效标签的相关产品才可以在越南市场上流通销售,相关产品出口企业须及时关注。
  2013年起,越南就已针对家用电器产品开始实施强制能效标签计划。如今,为了加强环保节能的政策推行,越南政府对能效认证管控范围的产品开始推行最低能效标准。本次将要实施的最低能效标准涉及9类产品,分别是空调、洗衣机、电饭煲、电风扇、冰箱、电视机、管型荧光灯、紧凑型荧光灯和电子镇流器;适用于TCVN系列中各类别的最低能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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