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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修订动物用药残留标准部分条款
发布时间: 2017/11/21 本站编译: 点击数:3431

2017年10月16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卫授食字第 1061302739号令,修订《动物用药残留标准》第3条文:对牛肉等产品中阿维菌素的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进行修订;要求食品中的动物用药残留量应符合标准规定,该标准中未列的药品品目,不得检出。若表中药品品目非属“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核准使用的动物用药,仅适用进口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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