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2日,欧盟食品安全局发布法规 (EU) 2017/871,就磷酸盐(包括磷酸、磷酸盐、二磷酸盐、三磷酸盐和多磷酸盐)在捷克预制肉制品中的使用,修订(EC) No 1333/2008。
Bílá klobása、 Vinná klobása、Sváteční klobása 和 Syrová klobása是捷克肉制品,磷酸盐可作为稳定剂可保持其理化状态和提高肉制品的结合能力,以延长其保质期。
本次欧盟将磷酸盐的最大使用量定为5000mg/kg,适用于早餐香肠和芬兰灰盐圣诞火腿等预制肉制品。
具体使用量及范围如下:
添加剂 |
品类 |
使用限量(mg/kg) |
磷酸盐 |
早餐香肠、芬兰灰盐圣诞火腿等预制肉制品 |
5000 |
本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天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