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下午,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与韩国驻华大使金章洙在商务部交换外交照会,中韩双方共同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大韩民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将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并第一次降税,2016年1月1日第二次降税。中韩自贸协定于2012年5月启动谈判,2015年6月1日正式签署。中韩两国领导人一直高度关注并亲自推动协定的谈判进程,多次表达强烈的政治意愿,对协定的谈判和生效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中韩自贸协定是中韩两国经贸关系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将进一步扩大双边贸易投资,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双边投资的可预见性和透明度,促进中韩两国间货物、资本、人员等的自由流动,为业界创造更加便利、透明和公平的贸易和投资环境。协定生效后,将为深化中韩双边经贸合作、推动两国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为全面提升中韩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奠定坚实的共同利益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