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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甸再次批准进口二手设备
发布时间: 2020/06/01 本站编译: 点击数:3513

缅甸商务部5月22日发布公告称,为了促进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制造业发展,提升产能,降低成本,将继续执行2015年以来开始的二手设备进口政策。二手设备只允许通过海运进口,且必须是工业发达国家采用现代化技术生产,取得环保认证,能提高产能,使用期未超过10年的设备,需配有发票、销售合同、品牌名称、机器的功率、生产日期、原产国、运行状态、装运前检验证书等。若中小微企业拟申请进口使用期已超过10年的二手设备,必须先获得工业监督与检查司的批准。公告还强调,二手设备不包括与制造业无关的冰箱、空调、洗衣机、复印机、电视机等家电。且进口政策是根据国内市场状况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决定,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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