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中国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巴基斯坦鲜食樱桃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公告称,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国家食品安全与研究部有关巴基斯坦鲜食樱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巴基斯坦鲜食樱桃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