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日,巴西发布G/SPS/N/BRA/2420号通报,公布食品添加剂和技术助剂法规修订草案。负责机构为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此次修订涉及附件三、四,进行删减、修改和新增。
附件三的授权食品添加剂列表中删除以下内容:用于抗坏血酸钠的和浓缩生育酚混合物的其他乳制品(仅含添加混合植物油和/或鱼油的乳制品混合物)。附件三中部分添加剂的使用规定进行修改:新增多种磷酸盐(如 INS 338、339 (i)-(iii) 等)作为酸度调节剂,最大限量均为 2200 mg/kg 或 mg/L(以磷计)。修改磷酸三钙(INS 341 (iii))作为抗结剂的使用规定,最大限量为 2200 mg/kg 或 mg/L(以磷计),且限量针对成品,需符合制造商的制备说明。
新增多种添加剂,包括抗氧化剂(如 INS 300、301 等)、乳化剂(如 INS 339 (i)-(iii) 等)、稳定剂(如 INS 341 (i)-(iii) 等)等,部分添加剂最大限量为 2200 mg/kg 或 mg/L(以磷计),部分为 “适量”(Quantum satis)。仿乳制品化合物(不含婴儿配方等):新增抗氧化剂、着色剂、乳化剂等多种添加剂,部分磷酸盐类添加剂最大限量为 9000 mg/kg 或 mg/L(以磷计)。还包括仿奶油、仿炼乳、仿加工或熔融奶酪、植物蛋白产品等类别的新增添加剂规定。
新增技术助剂的使用规定,涉及 “仿动物产品的其他植物产品” 类别,新增活性炭(INS 无)作为澄清剂或过滤剂,未规定最大残留限量。
为含特定添加剂的营养补充剂设定 24 个月的合规期限,该提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