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8日,中国发布G/SPS/N/CHN/1330号通报,公布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草案。负责机构为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草案主要变化包括修改应用原则,调整干制水产品、海蜇制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种除外)等食品中铅、镉、汞、砷、铬、亚硝酸盐、硝酸盐、多氯联苯等污染物的限量要求,还修改了表 10 中限量要求的表述和附录 A。其明确了不同食品类别中多种污染物的限量指标及检验方法,对保障食品安全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