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9日,泰国发布G/TBT/N/THA/788号通报,公布电动汽车充电桩技术法规草案。负责机构为泰国工业部。草案规定用于 M 类(载客车)和 N 类(载货车)电动汽车 2 类充电模式的电源供应设备必须符合新工业标准มอก. 62752-2567(参考 IEC 62752:2024 并做本地化修改),该部规自《皇家公报》发布后1 年生效,公告自发布后120 天生效,同时废除旧标准มอก. 2911-2562 及对应公告;新标对插头、线缆、电流等有明确要求,如家用场景插头需符合มอก. 166 且电流≤10A,工业场景插头需符合 IEC 60309-2 且电流≤3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