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8日,东非共同体发布联合通报,公布化妆品用芝麻油规范草案。负责机构为英国商务和贸易部。根据草案规定,化妆品用芝麻油的原料需全面符合EAS 377所有分册要求,感官上应几乎无味或略带轻微芝麻特征气味,且不得含有沉淀物或外来物质。其具体参数包括水分含量不超过0.5%、酸值不超过4mg KOH/g、过氧化值不超过15meq O₂/kg;微生物方面,需氧嗜温细菌总数应低于1000 CFU/g,供三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则不超过100 CFU/g,同时不得检出特定致病菌。重金属限值方面,铅、砷、汞分别不得超过10mg/kg、2mg/kg和1mg/kg,且三者总和不超过10mg/kg。此外,草案还要求包装必须密封无污染,标签应标注“Sesame oil”“For cosmetic use”“For external use only”,并符合EAS 346标准,采样则依据ISO 24153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