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5日,中国发布G/TBT/N/CHN/2148号通报,公布调整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标准公告草案。负责机构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此次修订拟将 GB 44495—2024《汽车整车信息安全技术要求》等 6 项标准纳入汽车产品强制性认证依据。对新受理的认证申请,认证机构可根据企业自愿,在现有标准基础上增加 6 项标准作为认证依据。已获证相关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至附件规定的过渡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