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21日,澳大利亚发布G/TBT/N/AUS/192号通报,公布冲淋设备、洗眼器及眼面部冲洗装置与冲淋软管WaterMark认证体系草案。负责机构为澳大利亚财政部。草案规定了以下设备在供应、安装、性能及使用方面的最低要求:
(a) 用于紧急处理接触有害物质导致眼部和身体伤害的冲淋设备和洗眼设备;
(b) 以下补充设备:
(i) 冲淋软管
(ii) 自持式(便携)设备
本文件涵盖:
(i) 紧急冲淋设备
(ii) 洗眼设备
(iii) 眼面部冲洗设备
(iv) 冲淋与洗眼/眼面部冲洗复合设备
(v) 适用于残障人士的上述(i)至(iv)类设备
(vi) 上述设备的可达性要求
本文件不适用于重大应急响应或军事应用中的大规模多喷头冲淋设备,但此类设备中包含的洗眼装置仍属本文件管辖范围。
根据《澳大利亚管道规范》(PCA)要求,多数用于建筑物内外管道系统的产品必须通过WaterMark产品认证。符合适用产品规范的WaterMark认证通过评估和授权程序,确保管道排水产品满足其预期使用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