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日,沙特阿拉伯发布G/TBT/N/SAU/1396号通报,公布《新型轻型车辆燃油经济性标识要求》草案。负责机构为沙特标准、质量局。草案适用于最大总质量≤3500kg 的轻型车辆(含纯电动车 BEV、插电混动电动车 PHEV);核心要求包括:车辆需粘贴燃油经济性标识,按燃油效率分为7 个等级(从 “Excellent+” 到 “Very Poor”,如乘用车≥20.9km/L 为 “Excellent+”),标识需标注制造商名称、车型年、发动机排量/电池容量、驱动类型、燃油类型等信息,粘贴于车辆左后窗内侧(特殊车型贴左前窗),且需通过 SASO 认证实验室检测或引用 GSO/SASO 型式批准证书数据;违规(如未贴标识、信息错误)将面临禁止进口或销售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