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0日,韩国发布G/SPS/N/KOR/834号通报,公布食品进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负责机构为韩国食药监局。一是明确以虚假或不正当方式申请海外制造企业注册有效期延长时,可采取有效期延长撤销、拒绝受理进口申报的惩戒措施,并增设相关主体 2 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注册的限制;二是将进口健康功能食品、婴幼儿食品的流通追溯管理注册标准由实操困难的销售额调整为更易统计的进口额,同时明确法案自公布后 6 个月施行,施行前的相关注册及撤销事宜仍按旧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