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2日,以色列发布G/TBT/N/ISR/1408号通报,公布标准法修订草案。草案允许按照美国联邦法规进口和生产商品,前提是产品在以色列或美国制造。拟议修正案的目的是为进口和制造受强制性标准约束的货物增加一条替代路线。新航线依赖于美国联邦法规,减少了进口阶段的监管要求,并根据特定的风险管理系统,专注于港口执法和市场监督。立法要点:更新《标准法》,增加采用美国联邦法规的相关立法基础设施;增加D2章:采用美国联邦法规要求;增加了关于通过的美国联邦法规的附件8,包括通过了5项美国法规;CFR标题16-商业惯例;CFR标题21-食品和药物;CFR第29章——劳工;CFR运输标题49;CFR环境保护标题40。增加附件9(该表目前没有内容),涉及二级立法,提及标准、强制性标准或制定限制强制性标准适用的产品的生产、进口、销售或使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