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0日,坦桑尼亚发布G/SPS/N/TZA/508号通报,公布食品用干制蔬菜和香草标准草案。草案明确其不适用于蔬菜粉 / 面及有专用标准的香草,规定了产品可呈碎屑、颗粒、粉末等形态,核心要求包括基础配料中蔬菜和香草占比至少 60%,水分、粗纤维、酸不溶性灰分的最大限值分别为8%、15%、0.1%,黄曲霉毒素 B1≤5μg/kg、总黄曲霉毒素≤10μg/kg,同时明确微生物、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需符合对应国际及坦桑尼亚标准,生产遵循TZS 109卫生规范,包装采用食品级材料,标签除遵循TZS 538外还需标注产品名、形态、配料等专属信息,采样和检测也指定了对应坦桑尼亚标准方法,附录还列明了常见可食用干制蔬菜和香草的科属、通用名及食用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