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缅甸发布G/TBT/N/MMR/13/Add.1号通报补遗,明确食品经营者须在所有预包装食品(HS编码15-22)标签上展示通过在线食品通报系统获得的食品编码,可采用直接打印、贴纸或二维码形式呈现。该措施旨在方便消费者核实食品信息、提升产品声誉与国际贸易市场准入、强化预包装食品可追溯性及风险管控,未按要求合规将依据《国家食品法》第31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