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4 月 9 日,韩国发布 G/SPS/N/KOR/844 号通报,农业、食品和农村事务部修订家禽来源加工动物蛋白饲料(家禽副产品粉、羽毛粉等)进口卫生规定,明确符合出口国官方批准生产方法的产品可按程序进口,符合 OIE 陆生动物卫生法典第 10.4.2 章,意见反馈期为通报散发之日起 30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