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8 日,欧盟发布 G/SPS/N/EU/788/Add.1 号补遗通报,正式撤回此前通报的修订 (EC) 第 396/2005 号法规附件 II 和 III 的委员会法规草案,该草案原拟调整部分产品中二硫代氨基甲酸酯的最大残留限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