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8-05 来源:欧盟官方公报
2026年6月24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法规(EU) 2026/1384,替代6月30日到期的旧钢铁保障措施,构建全新钢铁进口配额与原产地管控体系,应对全球钢铁产能过剩冲击,新规于2026年6月25日生效,核心管控条款2026年7月1日起实施。
一、核心关税配额机制
新规设置年度免税进口总量1834.59万吨,覆盖热轧板、冷轧板、涂层钢、管材、钢筋等28大类钢铁产品,全部实行季度配额分配。超出配额的钢材统一征收50%从价附加关税,较原25%税率大幅上调。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三类欧洲经济区国家豁免本套管控;俄罗斯、白俄罗斯钢材因进口禁令不参与配额分配。
二、新增“熔炼浇铸”原产地溯源新规
本次修订最大变革是引入melt and pour(熔炼浇铸)判定标准,钢材原产地以首次熔铸成型国家为准,而非成品加工国。进口企业报关时必须提供钢厂质保书等有效证明材料,2026 年 10 月 1 日起海关全面核查该溯源凭证,以此防范第三国简单加工规避贸易管控。欧盟同步启动配套细则制定,兼顾中小企业申报负担。
三、配套监管与评估安排
1.双边保障授权:允许欧盟对自贸协定成员国单独实施钢铁双边保障措施,简化审批流程;
2.常态化评估机制:2026年底评估产品覆盖范围,2028年核查熔炼浇铸规则实施成效,2029年起每三年全面评估整套措施执行效果;
3.配额动态调整:欧盟可根据市场、脱碳、国防需求在1440万-2220万吨区间调整年度总配额。
四、出口企业合规提示
国内钢铁生产、外贸企业需重点梳理两类合规事项:一是提前规划输欧出货节奏,严控年度配额占用;二是完善全流程炼钢溯源单据留存,明确钢坯熔炼原产国,规避原产地判定分歧,降低高额关税与退运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