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第2026386号立法预告,拟修订《食品等标识与广告法施行规则》,落实新版上位法(法律第21707号,2026年5月26日公布、2026年11月27日施行)要求,扩大过敏原强制标识范围,增设AI生成虚假食品广告处罚条款,并明确各类违规宣传的行政处分基准。韩国国内意见征集截止2026年9月17日。
一、主要修订内容
(一)扩大过敏原强制标识清单。综合过敏发病率、病症严重程度及国际标准协调,新增芝麻、紫苏籽、杏仁、腰果四类物质为食品强制过敏原标注对象。凡含上述致敏成分的进口、国产食品,标签须醒目标注过敏原信息,防范过敏消费者误食风险。
(二)完善不当标识、广告行政处罚基准。一是明确"韩方""特殊制法""订单蜂拥""团体推荐"等宣传表述的违规处置标准;二是强化利用医生、药师、大学教授等专业人士名义做产品背书、推荐广告的处罚,仅如实说明专家参与产品研发的宣传不在此限;三是新增 AI 虚假广告处分规则:针对AI生成的难以与真人区分的虚拟声音、图片、视频,若令消费者误认为医生、药学专家等专业人士对食品进行担保、推荐,直接认定为不当广告并予以处罚,填补生成式AI食品广告监管空白。
二、出口企业合规提示
输韩食品企业须对含芝麻、紫苏籽、杏仁、腰果的产品完成过敏原强制标签改版,清理"特殊制法""团体推荐"等高风险表述,并严格管控跨境广告与直播中的AI虚拟专家形象,禁用其模拟医生、药师做产品推荐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