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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发布电子电气设备有害物质限用法规
发布时间: 2026/08/19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点击数:15

2026年7月10日,巴西国家环境委员会(CONAMA)在《联邦公报》增刊发布第516/2026号决议,对在巴西境内制造、进口、分销和销售的电子电气设备中十种有害物质的使用作出限制,决议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该决议被业界称为"巴西版RoHS",自2018年提出草案以来历经近十年立法进程终告落地,其限用物质及限值与欧盟RoHS指令(2011/65/EU)保持一致。

决议适用于额定电压交流不超过1000伏、直流不超过1500伏的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电线电缆及维修、再利用、功能升级用备件,覆盖家用电器、信息与电信设备、照明设备、消费类电子、光伏组件、电动工具、玩具、医疗器械、监测控制仪器等;国防军工、航天设备、大型固定工业装置、运输工具、植入式医疗器械、专业安装的光伏系统及电池等不在适用范围内。十种限用物质中,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及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在均质材料中的限量均为0.1%,镉为0.01%。合规期限分档设置:PBB和PBDE自决议生效即须达标,汞为生效后180天,镉、六价铬和铅为公布后三年,四种邻苯二甲酸酯为公布后四年。

决议同时设置临时豁免机制,对技术上无法替代、替代物可靠性无保障或替代弊大于利的特定应用可予豁免,MMA将在180天内发布首批豁免清单及申请程序,豁免续展须提前18个月提出,被驳回或撤销的豁免享有12至18个月过渡期;限用物质清单至少每五年评估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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