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6 日,沙特、阿联酋、科威特、巴林、阿曼、卡塔尔、也门联合发布 G/SPS/N/ARE/325 等系列通报,由沙特食品和药物管理局牵头制定干姜黄海湾技术法规,规定直接食用、食品加工配料或需重新包装干姜黄产品的各项要求,不适用于工业加工用途干姜黄;法规参考食品法典 CXS 359:2024 干燥根茎球茎‑姜黄标准,拟批准、公布日期待定,公布 6 个月后生效,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