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17 日,乌克兰发布 G/SPS/N/UKR/277 号通报,乌克兰农业政策和食品部提议修订 2021 年第 741 号命令中天然矿泉水、泉水生产流通卫生要求,明确富臭氧空气、活性氧化铝水处理工艺条件,规定除铁锰砷氟的操作、再生、质控规则,新增处理后水质误差、生产卫生、工艺监控及标签标注要求,法规参考欧盟 2003/40/EC 指令、(EU) 115/2010 条例;草案无对应国际标准,拟批准、公布日期待定,公布 6 个月后生效,意见反馈截止为通报发布起 30 日。
9 月 17 日,乌克兰发布 G/SPS/N/UKR/277 号通报,乌克兰农业政策和食品部提议修订 2021 年第 741 号命令中天然矿泉水、泉水生产流通卫生要求,明确富臭氧空气、活性氧化铝水处理工艺条件,规定除铁锰砷氟的操作、再生、质控规则,新增处理后水质误差、生产卫生、工艺监控及标签标注要求,法规参考欧盟 2003/40/EC 指令、(EU) 115/2010 条例;草案无对应国际标准,拟批准、公布日期待定,公布 6 个月后生效,意见反馈截止为通报发布起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