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日,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引入署(AICIS)发布《2026年工业化学品分类指南》。该指南用于确定工业化学品引入(在澳制造或进口)的类别及相应的信息要求。
与2025版相比,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三方面变化。
1.更新高危害化学品清单:新增293个条目,修订122个既有条目。
2.扩充第4.4步的危害特性:五种化学物质在被纳入指南第6.5.2节(证明不存在发育毒性所需提交的信息)后,相应被增补至第4.4步人体健康危害C带的危害特性。这五种物质均为1H-苯并三唑及其单取代衍生物:6-氯-1H-苯并三唑(CAS号94-97-3)、1H-苯并三唑(95-14-7)、6-甲基-1H-苯并三唑(136-85-6)、6(或7)-甲基-1H-苯并三唑(29385-43-1)、7-甲基-1H-苯并三唑(29878-31-7)。
根据AICIS评估声明,1H-苯并三唑及其单取代衍生物符合多项人体健康危害的全球统一制度(GHS)分类,其中包括发育毒性。由于这些物质的盐类可解离形成母体化学物质,AICIS认为其盐类具有与母体相同的系统性危害特性。因此,需要在分类过程中证明其引入不具有发育毒性危害特性的引入者,可能还需核实所引入物质并非上述物质的盐类。盐类的豁免情形包括:该盐为低分子量组分含量低的高分子量聚合物;或者该盐的分子量大于等于1000g/mol。AICIS表示,该变化预计不会影响现有引入。
3.修订“化学物质身份持有者”的定义:为提高清晰度,将两个原有定义合并为一个,即就某一工业化学品而言,化学物质身份持有者指知晓该化学品化学身份相关信息的人。
AICIS提示,企业在判定引入类别时,可直接使用反映自2026年9月1日起全部变化的在线版《化学品进口与制造分类指南》;2026版分类指南全文可从AICIS网站“澳大利亚工业化学品法规”页面下载。相关变化此前已分别于2026年3月4日和8月14日公布,并经公众咨询后定稿。在澳大利亚引入工业化学品的企业应按新版指南重新核对引入类别及相应信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