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俄罗斯多个口岸连续查获进口植物产品包装标识缺失、植物检疫证书与实际货物不符等问题,多批货物被禁止入境并退回哈萨克斯坦。向俄罗斯出口水果、蔬菜及其他植物检疫监管产品的企业,应重点关注包装标识、植物检疫证书及货物申报信息合规要求。
一、相关情况
2026年10月下旬,俄罗斯多个口岸连续查获进口植物产品不符合植物检疫要求的情况。
包装标识缺失:10月26日,俄罗斯车里雅宾斯克州布格里斯托耶公路口岸查获一批18吨中国原产柑橘,发现部分包装箱、塑料筐缺少标识。俄方禁止该批货物入境,并监督退回哈萨克斯坦。
植物检疫证书信息不符:10月25日,俄罗斯鄂木斯克州口岸查获两批总重39.4吨的植物产品,其中一批实际装载柑橘的货物,随附植物检疫证书却申报为中国鲜芒果;另一批货物的植物检疫证书缺少无花果原产国信息。两批货物均被禁止入境。
货物申报信息不一致:10月28日至30日,俄罗斯鄂木斯克州口岸查获三批总重47.65吨的植物产品,存在实际重量与申报重量不符、包装件数与单证记录不一致,以及申报品种与实际货物不符等问题,相关货物被禁止入境。
二、企业提示
1. 规范包装标识。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2016年11月30日第157号决定批准的《统一植物检疫要求》第37点,水果及浆果类植物检疫监管产品的每个包装均应有标识。向俄罗斯出口相关产品的企业,应在发运前检查包装标识,确保按规定载明产品名称、原产国及原产地、出口国和(或)再出口国。
2. 严格核对货物及单证。出口企业应核对植物检疫证书、装箱单及运输单据中的产品名称、原产地、数量、重量和包装件数等信息,确保实际货物与申报信息保持一致,防止出现货证不符、原产地信息缺失及数量申报错误等问题。
3. 加强运输及中转管理。涉及第三国转运、换装、分批或重新包装的,应明确承运人及中转经营者的包装维护和单证交接责任,及时复核包装标识及随附单证,避免运输环节出现标识脱落、单证遗失或信息不一致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