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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要求外国电商平台办理税务登记并缴纳增值税
发布时间: 2026/11/05 来源:驻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点击数:27

中亚网近日报道,乌兹别克斯坦总统米尔济约耶夫批准《税法》修正案,进一步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税收监管。

根据修正案,外国电商平台被视为向乌居民提供服务的外国互联网企业,须在乌税务委员会电子系统办理税务登记,并就其在乌销售商品缴纳增值税。平台须在完成首笔交易后30日内提交税务申请登记,停止在乌经营后30日内申请注销。

已登记平台须按季度向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并于报告季度次月20日前缴纳税款。修正案同时规定,外国企业通过乌本土电商平台向个人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代外国卖家收款的平台运营商将被认定为税务代理人,并承担相应税务义务。

修正后的《税法》将于2026年12月12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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